被警察抓了不一定会判刑坐牢。
是否坐牢需要看案件情况,影响因素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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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被警察抓后,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继续侦查补充证据材料,刑事拘留经过数次延长,最长可以拘留30天,满30天之后公安机关可以在7天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只要检察院批准逮捕,该犯罪嫌疑人大概会一直关到开庭审判。
如若家属不管,最终判决生效没有缓刑的话,则人会被一直关到刑满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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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存在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尤其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制度和手段的情况下,被采取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判刑的几率非常大。
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时一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经过拘留后的侦查活动,可能进一步转为逮捕而继续侦查,因此一旦被刑事拘留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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