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普罗米修律师普罗权彰律师团队法律服务!
    您当前所在位置:

    深圳民商事律师: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律师咨询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普罗权彰律师团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下面一起来看看深圳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专注民商事债务纠纷案件的王加媛律师整理的相关资料:


    深圳律师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短期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特殊诉讼时效: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外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时效。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货物买卖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四年。

    最长时效:


    对于以上三种诉讼时效,都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最长时效为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维码.jpg



    深圳律师咨询 深圳律师  中国百强律所  深圳律师事务所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