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家属因诈骗罪被拘留后必然是百感交集,这个时候您需要怎么做呢?下面一起来看看深圳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案件多年的黄律师针对相关相关案例做详细介绍以及法律建议:
【案件概述】
被告人:曾某某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罪名:涉嫌犯诈骗罪
公诉机关:会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2年7月30日,被告人曾X明、曾X租一谢姓师傅的摩托车至会昌县,预谋用假金元宝抵押借钱进行骗钱。
7月31日早上9点多钟,两人窜至会昌县高排乡优仙岩庙,发现看守庙宇的两个老人比较热情,于是曾X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个假金元宝及古纸币给守庙的陈X妹和曾X兰看,并谎称金元宝是在周田做高速时挖到的,两位老人看了后信以为真。
后曾建林以金元宝是两人做工时一起挖到的为由同曾X明争吵,并要求曾能明出12000元钱给他,金元宝才能归曾X明所有。争吵完后,曾X林假装上厕所,曾X明就以用金元宝押在两个老人身上为由借钱,说等以后有钱便会来赎回金元宝并付给两位老人2000元利息。陈X妹凑到11500元现金给曾X明,曾X明则把金元宝押给陈X妹后就与曾建林逃离现场,在逃跑的路上曾能明分给曾建林赃款5200元,曾能明自己分得赃款6300元。
案发后,赃款已被追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X明、曾X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曾能明系主犯,被告人曾建林系从犯。鉴于二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赃款已追回,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可依法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七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曾能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暂予监外执行),并处罚金五千元
二、被告人曾建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三、2012年11月21日被告人被本院取保候审。
法律建议
当你的家属被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监察委等)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被拘留后,必然是百感交集。可是,越是着急越不能乱投医,必须理清思绪,从容面对。否则轻之越帮越忙,重之人财两空。
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可以做什么?
【达成谅解】造成被害人损失的,积极与被害人一方协商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尽量弥补受害人一方的损失。
【程序合法】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过法定期限(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逮捕后被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会见】案件在刑事侦查阶段(即公安阶段),只有民警和律师才能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亲戚是不允许会见的。这时只有律师是可以进入看守所与他见面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提供相关法律咨询。鉴于我国刑事诉讼的特点和现阶段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时有刑讯逼供或者其他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的状况,刑事案件聘请律师的时间越早越有利于案件最终的处理。
【取保候审】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那么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黄军明律师(详情请点击查询)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法律硕士研究生
深圳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
公司治理与项目并购专家
专注刑事辩护、企业并购及民商事法律服务。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行业涉及房地产开发商、投资集团企业、股份合作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丰富的公司治理、风险管控、管理咨询、企业并购、项目并购、投融资顾问、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管理及风险管控经验。精通公司、合同、物权、房地产、土地、项目开发流程、不动产抵押与融资、房屋拆迁以及土地并购、公司并购、项目并购等法律法规。
除上述非诉法律服务外,在诉讼法律事务中,处理过大量公司股权纠纷、并购纠纷、股东纠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结算纠纷、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租赁纠纷等案件,审理机构从仲裁委、市两级法院、省高院至最高人民法院,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所做项目顾问包括公司股权激励、并购顾问、融资顾问等,具有专业的非诉实务实践。
个人执业信条
律师,以为当事人创造价值体现自身价值。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包含专业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团队,该团队有专业代理刑事的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辩护经验极为丰富,有为多位犯罪嫌疑人成功办理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罪轻辩护、减刑缓刑的案例,深得委托家属一致好评。该团队为深圳市第一看守所、深圳市第二看守所、深圳市第三看守所、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深圳市盐田看守所关押人员专业办理开设赌场罪刑事辩护,普及刑事案件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