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普罗权彰律师团 徐小华
深圳作为全国乃至世界范围的珠宝行业聚集之地,拥有着极大占比的珠宝行业企业。本文就针对珠宝行业的企业及经营管理者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希望给经营企业一些风险提醒及建议。
一、投资者针对无限责任承担的企业类型法律风险高
许多经营者投资者为了登记注册方便,没有认真认识“承担有限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与“承担无限责任”的区别与风险,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无限责任形式的企业,或者“一人有限公司”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当发生经营纠纷及债务的时候,其法律风险是非常高的。
二、 实际经营超越珠宝首饰行业前置审批限制要求(超范围经营)
超范围经营是这个行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如前置审批项目中“(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黄金、铂金、钯金、白银首饰的生产加工(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如果超范围经营将面临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三、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将受严惩
珠宝行业不乏潮流时尚的新品,在利益的驱使下如果生产、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将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严惩,甚至涉及刑事法律风险。
四、 销售产品欺诈风险极高
促销欺诈:珠宝玉石不属于同类物商品,因此促销的每款首饰都属于“第一次”,原价均属虚构。如一件“足铂钻石镶嵌戒指”,标签价8600元,商家宣称五折销售,优惠至2800元。此标签价8600元非《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的原价概念。
“中奖卡”欺诈:“赠品领取”参与抽奖,中奖后可以优惠购买珠宝玉石首饰。利用鉴定证书抬高品质和价格,或者标高价再以中奖名义打折;非实际品质产品,所付对价不符合产品要求。
低价诱导:以低价K金价格诱导购买超出市场实际价格的18K金饰品,形成价格欺诈的条件。
五、虚假宣传、以假充真、标识标注混乱的法律风险大
珠宝产品有严格的产品质量和鉴定标准,如果虚假宣传、以假充真、标识不清将面临严厉处罚。
各专职行政执法部门,都在加大市场监督执法力度,把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与专项执法检查、市场巡查结合,严厉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虚高定级、定价等商业欺诈行为。如涉及刑事法律将依法从严处置。
六、不重视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侵犯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大
企业在经营中不重视自我研发产品的商标专利保护,导致被侵害时得不到知识产权的有利保护;或者有些企业假冒商标或专利产品,这样就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支付更大的赔偿损失。
七、不正当竞争照成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经营中涉及商业欺诈、搭售商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损害它人商誉、排挤竞争的低价倾销等将构成不正当竞争,其法律风险也必须控制。
为了规范珠宝企业经营,规避经营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风险,企业管理者一定要认真对待以上法律风险,让企业在合规经营中发挥自身产品优势,获得企业的长久稳定发展!
如您在经营企业中有法律相关问题,请拨打咨询热线:400-057-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