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邝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押于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
当事人家属到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刑事法律服务。律所了解案件基础情况后,指派律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王毅律师为当事人做刑事辩护。王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紧急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
王律师通过会见了解到2017年12月,本案通过在APP上推出车宝订购业务,该业务投资周期为2个月,模式为投资人购车时只需缴纳车价60%的费用,即20%的积分加上40%的现金,投资后即可获得等值于车价的消费券。业务到期后公司返还投资人所投的资金。
邝某某取得公司高级代理商身份,发展介绍的投资人3人,吸收资金50万元人民币。王律师在通过整理会见笔录后,向办案民警沟通案件情况,提出对案件的辩护意见,同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办案机关采纳了王律师辩护意见,于同年3月19日同意邝某某被取保候审。
案件在审查起诉级审判过程中,王律师多次与检察官和法官沟通辩护意见。王律师辩护意见被采纳,认定邝某某在本案共同犯罪中,属从犯,且邝某某是自首同时也是初犯、偶犯。
最终,邝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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