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当事人往往因缺乏法律意识而疏于搜集、保存相关证据,待纠纷发生时,才发现明明是对方应该承担的责任,自身却无证据证明或目前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对方却不承认甚至失踪,真有苦说不出,处于一个完全被动的地位,只能指望对方有点良心,而此时,对方或许已经“人间蒸发”。那么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呢?在证据不足或有瑕疵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录音,但随随便便的录音可能根本没有证明力甚至没有法律效力,本律师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与大家分享几点录音注意事项。
一、把握机会
录音的时机很重要。一旦发现对方有有拖延、赖账的情况就要开始考虑录音,这点很重要。不要等到和对方完全翻脸或者对方不接电话了才想起要考虑录音。否则你已经丧失的录音的机会,而实际中很多人就是这么做的,和对方大吵一架心理或许是舒坦了,但吵架对老赖来说并没用,双方都翻脸了对方很大程度上不会再承认对你有利的事实。而如果你在对方消失之前都没有考虑录音,任由对方“逍遥法外”,律师也没办法,毕竟是你自己不知道抓住机会。
二、录音手段
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的沟通内容一般都是合法、有效的,但千万不要再他人的居住、工作场所等偷偷安置录音设备,这样获取的录音材料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取得。
三、录音准备
录音之前最好先做好准备,记住,接通电话不是要跟对方聊天的,这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关键录音。录音前先根据案情和手里掌握的证据,设计与诉求目的一致的录音对话,并能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然后找一个信号良好、安静的场合拨通电话或者安静的场所跟对方直接对话,当面沟通记得打开录音设备。谈话开始,记得先确认双方的身份,在谈话过程中,一定要记住自己的原始目的,让对方承认或认可某些发生过的事实。
四、保持淡定
整理了那么多录音证据,有个问题真是让律师很头疼。对当事人千叮咛万嘱咐,当事人在沟通过程中却总会犯这个低级错误。特别容易在与对方沟通中情绪激动,最后谈话演变成了单方言辞,根本就不注意对方说了什么,甚至在对方快要说出对自己很有利的言语的情况下,继续往下说或直接打断,丧失了很好的机会。律师听到这的时候,真的很想钻到录音里提醒当事人:“求你了,给对方一个说话的机会吧!”毕竟,成年人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因此录音时请保持淡定。
五、保留录音的原始载体
请记得保留录音的原始载体,例如你用于录音的手机、录音笔等,以拷贝等方式保存的录音均是复印件,不再是原件,而法院要求交的是证据原件。并且,请不要随便对录音进行修改、剪辑,这样的行为会导致录音无效。
以上是本律师总结的几点录音注意事项,录音只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尤其是在商业活动中,还是应该养成以书面文件规范双方行为的习惯。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
拥有较为丰富的法律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实践经验,多年来,本人始终致力于为委托人提供最专业、最优质的的法律服务。从业以来,本人专门处理借款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金融借款、刑事辩护等大量案件,并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本人竭诚为广大客户答疑解惑,同时能够坚守法律职业道德底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地合法权益,立志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全面、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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