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铁路征信系统启用,“黑名单”5年内不允许购买火车票
中国铁路总公司依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从即日起实施。依据该办法,今后七种行为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铁路部门还将记录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主要包括
1
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2
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
3
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
4
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
5
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
6
倒卖车票、制贩假票;
7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02.骗提公积金将被征信系统记录 情节严重追究刑责
公积金“套现”行为频出。住房公积金虽然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满足规定的条件和情形才能提取使用,使用虚假手续骗提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通知要求,对职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
03.金华市5月1日起存在不良征信记录将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金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配偶个人征信存在不良记录的,将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通知显示,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贷款申请人和配偶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连续3期或累计6期(含)以上贷款和信用卡逾期记录的,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04.海南海口规范共享单车管理 损坏违停入个人信用记录
4月19日,海口审议通过了《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支持和鼓励共享单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方案》和《意见》明确了政府、企业、使用者三者在管理、运营、使用共享单车方面的职责和义务,以促进共享单车在海口健康有序发展。
使用者故意损坏、篡改二维码、盗窃共享单车或者违反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违规停放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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