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朋友们好 欢迎关注本期“大状讲故事”5分钟案例说法
我们将带你以真实的案例 用律师的视角观察社会法律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 双方往往以合同 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但在实际履行中 合同的条款和实际的履行往往不一致
A公司和B公司是买卖合同关系 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
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合同条款予以固定 但是 在实际履行中
因为临近春节 A公司的付款和B公司的送货
都没有严格按照合同履行 后来双方因债务发生纠纷
A公司以B公司违反合同条款为理由起诉人民法院
要求赔偿违约金 140 万 B公司以A公司拖欠货款为由
提出反诉 要求支付货款 7 万元 本案双方有合同关系
但是在实际履行中 A公司的付款 B公司的送货
以及后面的一系列的合同行为 都对合同条款作了修改
本合同为典型的在实际履行中 更改了合同条款的案例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法律当时没约定
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的 但没有采用书面形式
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 另一方接受的 作为成立新合同
我代表B公司 经过大量的举证发现 B公司和A公司的合同
送货单 对账单等等足以证明在实际履行中发生了变更
产生了新的合同 本案在宝安区人民法院
一审支持了B公司的反诉请求 驳回了A公司的请求
也就是说支持了在实际履行中更改了合同条款
A公司不服 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予以维持 所以说在现实生活中 首先要签好合同
其次要保持大量的证据 第三 一旦发生实际履行
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情况 第一时间联系律师
因为这比一般的合同条款要复杂得多
本期的“大状讲故事”就讲到这里 以后大家有大宗的
物品交易 应该多咨询律师 最早地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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