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朋友们好 欢迎收看本期的律师看法
今天我将给大家讲讲因为携带止咳水入境
导致刑事拘留的案件
深圳离香港很近 许多人经常去香港打个酱油
帮人代购
但却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
我们代理的最为典型个案例
17年底 一位80多岁的阿婆从香港
携带四瓶“止咳水”入境 被公安机关
以涉嫌“走私毒品罪”拘留
有许多市民很 惊讶
带咳水也会触犯法律 ?
是的,大量服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 长期饮用易上瘾
止咳水在青少年群体中滥用成瘾 日益突出
止咳水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后
很容易落入刑法意义上的毒品定义
所以出入境 一定要先看违禁品清单
同时多向律师咨询
否则 轻则行政处罚 重则触犯刑律
以下是常见的禁止入境药品:
奥亭 止咳露
菲迪克
复方福尔 可定 口服溶液
可非止咳露
可愈糖浆
克咳胶囊
联邦 泰洛其
磷酸 可待因 糖浆
欧博士 止咳露 珮夫人 止咳露
强力 枇杷露
舒肺 咳糖浆
万辉 咳必灵 化痰止咳露
新泰洛其
盐酸 曲马多片
强力 枇杷膏 枇杷 止咳胶 囊
今天的律师看法就到这里 如果你遇到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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