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判断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劳动争议提起诉讼
1、提起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
2、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a、不服终局裁决的
b、不服一般裁决的
第二步:提起诉讼的时间
1、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不服终局裁决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第三步:选择诉讼的法院
a、劳动合同履行地
b、用人单位所在地
第四步:准备起诉立案的材料
劳动者起诉:
劳动者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组织结构代码证、有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起诉状、证据材料及清单(最基本的证明劳动关系的合同、 机构代码证、劳动者身份证,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明,起诉状,证据材料及清单
第五步:受理案件的标准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受理,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六步:开庭
先行调解--开庭--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被告答辩--法庭调查--双方举证质证--辩论--最后总结陈词
第七步:判决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当事人没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申请身份证明、申请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被申请人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