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方集团300301)发布《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我所合伙人、“前海分所”主任、总所“金融证券部”主任黄战辉律师以长方集团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表决结果,担任长方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在董事会中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战辉主任律师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范履职,参与上市公众公司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