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合伙人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2004年6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6年6月获得香港公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1991年4月取得律师资格并从事律师职业至今
1998年10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顾问资格
专注领域
对刑法、民商法与公司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理论有较多的研究。有处理过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商标专利纠纷,仲裁等业务的律师执业经验。
擅于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的方式,为公司企业办理过各种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尤其擅长企业法律顾问的各种业务,熟悉公司企业管理流程,能根据公司企业管理的实际状况和行业特点,协助企业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从而避免或减少纠纷的产生。
曾经于1996年至2007年间担任吉林华康药业股份公司的总法律顾问,对处理公司企业间的三角债,不良债权有丰富的经验。为顾问单位清回不良欠款2000余万元。
先后担任过吉林省几家大型企业及深圳市几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从2009年在深圳作执业律师以来,特别对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知识产权诉讼等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务经验。
个人案例
茅台集团股份公司、习酒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长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是既懂企业经营管理,又懂法律的复合型资深律师。
个人执业信条
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