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大手笔为女主播买房,前妻状告男子与女主播返还财产,能否得到支持?同样的,离婚后当事人对分割财产的协议不满,能否反悔?
案例
一对夫妻协议离婚,之后不久女方听说男方辉巨资为网络男主播买房,经调查发现,在他们离婚前一天,男子给女主播汇款40万元。并在离婚一个多月后分别向外省某房产公司支付53万、50万元的购房款。
女子认为,这笔钱应该是她和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前夫在离婚时隐瞒了这笔共同财产,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而女主播作为第三者,违背法律与社会公序良俗,应该返还这笔款项。
遂将男子与女主播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该笔“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
法院判决
判令女主播将其在男方离婚前收取的40万元款项中的20万元及利息返还给男方前妻,驳回了前妻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一审认为,夫妻俩人协议离婚时,已经对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约定各自名下的存款离婚后归各自所有,该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离婚前一天,男方向女主播汇款的4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俩人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离婚后的向房产公司支付的103万元,应认定为男方离婚后的个人财产。
离婚后,女方要求前夫返还“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是否合法?
女方要求前夫返还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并不知情,但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另一方发现一方存在上述行为,在2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离婚前,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以至于离婚时另一方忽略了这部分财产,离婚后照样能重新分割。
为什么法院不支持女方返还男方购房款的请求?
这个问题涉及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能否撤销的问题。如果分割财产的协议不能撤销,协议有效,女方不能要求返还,男方当然也可以随便处置离婚后属于个人的财产。
男女双方离婚后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1年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这类案件法院应该受理。
1、在审理中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财产分割协议依然有效。
2、一方在订立协议离婚时,被另一方欺诈或者胁迫,事后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可以变更或撤销。
这类情况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要证明对方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比如胁迫需要提供及时向警方报案的记录、警方备档的案件笔录等等,从其内容反映出受到对方胁迫,不得已签订协议,并非一方真实意思表示。
来源:法律快车、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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