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数额在1-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